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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簡稱“福建晉華”)被美國商務部列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實體名單五年多后,經過美國舊金山地區(qū)法官Maxine M. Chesney的非陪審團審判,最終被裁定無罪。這一裁決可能會緩和拜登政府為保護美國技術而采取的積極起訴行動。
回顧2017年的案件,美光科技在美國加州聯(lián)邦法庭起訴聯(lián)電與福建晉華,指控聯(lián)電通過美光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的關鍵技術,并將這些信息提供給福建晉華,從而侵犯了美光的商業(yè)秘密。
法官Maxine M. Chesney的結論是,美國檢察官未能證明福建晉華盜用了美國最大存儲芯片制造商美光科技公司的專有數據,據稱這些數據是通過聯(lián)電公司在與福建晉華的制造交易中傳遞的。聯(lián)電在2020年承認盜竊商業(yè)秘密并支付了6000萬美元罰款,同時協(xié)助司法部處理針對福建晉華的案件。
這一判決具有重要意義,因為盡管美國已經對無數非法向中國轉讓知識產權的個人進行了追查并獲得定罪,但司法部卻很少在美國法院起訴中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美光科技已承諾再投資43億元人民幣用于建設其中國芯片封裝廠,并且首席執(zhí)行官Sanjay Mehrotra已訪問中國。
截至2023年12月,美光科技發(fā)言人宣布,已與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達成全球和解協(xié)議,雙方將在全球范圍內撤銷對對方的起訴,結束雙方之間的所有訴訟。